问:常见到有人把“橘子”写成“桔子”,请问这个写法对吗?据学者研究,“橘”“桔”两字的纠缠大约始于明末清初。著名学者屈大均(1630—1696)所著《广东新语》中出现了以“桔”表示水果的用例,现在工具书在释“桔”字的“橘”义时,都引以为例。不过,查阅《广东新语》原文,似乎在当时的广东,“桔”和“橘”并不同义。书中“橘”字也出现了,与“柚”对举;而“桔”与“柑”对举。“橘”“桔”两字使用有别,“桔”似乎是“橘”的一个种类。在介绍“金橘”时,书中就是“金橘”,并未写作“金桔”。在广东话中,“橘”与“桔”的读音也是有些许差异的。不过,现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把“桔”当作了“橘”的“俗字”。在这个义项上,“桔”也读成了jú。
还有学者说,把“橘”写成“桔”也可能与民间习俗有关。南方很多地方,现在仍有新年赠“橘”的风俗,“橘”谐音“吉”,“大橘”谐音“大吉”,赠“橘”是为了表达新年祝福。把“橘”写成“桔”,应该也反映了这种民间“信仰”。可备一说。
在现代经典文献中,也有以“桔”代“橘”的用例。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冰心的《小桔灯》,这大家都很熟悉。在现代植物学书籍中,也能找到以“桔”代“橘”的例子。
然而,在国家标准性文件中,被认可的还是“橘”。
1955年发布的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,并未对“橘”和“桔”进行整理。1964年颁布实施的《简化字总表》(1986年重新发表)中,也未将“橘”简化成“桔”。1988年发布的《现代汉语常用字表》中只有“橘”字,而未见“桔”。2013年公布的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中,“橘”字收入《一级字表》中。可见,在历来的国家标准性文件中,“橘”字的地位“稳如泰山”,从未动摇过。“橘”既未当成“桔”的异体字废除,也没有简化成“桔”。(1977年颁行、1986年废止的《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(草案)》中,曾将“橘”简化成“桔”)历来的各种工具书,也都是把“橘”当成正体字,而把“桔”当成它的“俗字”。
我们建议,在书报刊等正式文献中,还是不要把“橘”写成“桔”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