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,作为一种诉说故事的文学体裁,与诗歌、散文和戏剧并称。
就以古代四大名著来说,其中字数最少的《三国演义》也有八十万字左右,像如今有些网络小说的字数能上千万或上亿字。
因此,小说的篇幅通常也不短,里面装着那么多精彩的故事怎么就叫“小”说呢?
“小说”一词在诞生时指的是一些琐碎、浅薄的言论或者传闻。
最早在战国时期《庄子·杂篇·外物》里就提到“饰小说以干县令,其于大达亦远矣”,这里面的“小说”是说那些没啥大用、比较细碎的言辞,跟咱们现在看的长篇巨著、精彩故事完全不是一码事。
此时,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属于萌芽期,民间流传着各式各样的神话传说、寓言故事、乡间野史,这些都叫小说。
那时候,人们觉得这些东西登不得大雅之堂,都是些小道消息、街谈巷议,所以用“小”来形容。
到了东汉,桓谭在《新论》里说“小说家合残丛小语,近取譬论,以作短书”。
意思就是小说家们把那些零碎的话语收集起来,汇编成一些小故事,比如东晋干宝所著小说集《搜神记》,里面就记录了四百多个志怪故事。
从这儿看来,这时候的小说就是一本故事集,有了现代小说的雏形,但还是被看作是小打小闹的玩意儿,跟正经的经史子集比起来,地位差远了。
到了唐代,此时的传奇小说情节跌宕起伏,人物形象鲜明,基本有了小说的完整结构,如元稹的《莺莺传》、白行简的《李娃传》,皆为当时的文言文短篇小说的代表。
宋代开始,短篇话本小说面世,再往后到了明清,宋元讲史话本演变为章回小说,使小说进入“高产时代”,迎来了大发展,大量长篇小说诞生,我们熟读的四大名著就诞生于此时。
到这个时候,“小说”才正式成为一种文学形式,可即便如此,在长久以来正统的文化观念里,它依旧是“小”的。
传统的文人都觉得,写诗作文、研究经典才是正事儿,小说这种虚构的、娱乐性强的东西,不过是茶余饭后的消遣,上不了台面。
于是,尽管小说的内涵和影响力已经今非昔比,但在人们心里,它还是摆脱不了那个“小”的标签,因此一直被叫做“小说”。
所以,“小说”从来都不是以篇幅来计算的,虽然叫“小”说,但其所蕴含的精神和文化可不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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